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各学校工会:

暑期将至,按照《教师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和省教育工会豫教工[2012]17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组织一批优秀工会干部、主管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开展暑期疗休养及考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分配:县(市、区)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各6人,市内各学校1至5人。

二、条件:近年来受到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工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师德先进个人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教学技能竞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

三、时间安排:2012年7月15日至25日之间外出考察,时间6天。路线:青海湖、银川,费用2880元。

四、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工会将参加考察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工会。邮箱:jygh0375@163.com 电话:3799631 3799632

( 二)参加人员名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因名额增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负责。

平顶山市教育工会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