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根据平文[2012]69号《关于成立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从2012年7月13日启用“平顶山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平顶山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枚印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