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安康杯”竞赛进行推选表彰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基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2012年度,全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按照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增强竞赛影响力,扩大竞赛覆盖面,有力地推动了竞赛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竞赛活动中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决定对2012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个人进行推选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参加2012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奖项

推荐评选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20家、优胜班组30个,优秀个人40人,对2012年度成绩特别突出的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分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

三、推荐条件

1、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

(1)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见平工文[2012]51号文附件)评定,成绩在95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事故控制一项中未列出行业考核标准的,可结合国家或地方相应的行业标准进行考核);

(2)积极参加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重视班组安全建设,大力开展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健康(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

2、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1)在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优胜班组等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2)长期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3、市“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

(1)热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或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2)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群监员。

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优秀个人由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基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申报。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的“优秀个人”中群监员和技术人员比例应占50%以上。

各“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考评分数的企业不能推荐上报。

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和“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应在2012年12月5日前上报市总生产保护部。
联系电话:3799615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附件:1、2012年度“安康杯”竞赛表彰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
3、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
4、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评比申报表

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