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2年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2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工发[2012]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安康杯”竞赛活动是做好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有效载体,各级“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机构,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性,要按照国家和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通知的要求,不断加大“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力度,积极组织和动员更多的企业和职工群众参加到竞赛活动中来,2012年全市参加“安康杯”竞赛的企事业单位要达到2000家以上,覆盖职工50万人。

二、切实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宏景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法林、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康杯”竞赛的组织机构,工会、安监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企事业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给予支持,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质保证。

三、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推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

2012年要继续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一法三卡”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企业工会三级群监网络,在市、县两级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在符合条件的生产一线班组设立10000名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的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职代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广泛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诚信单位”达标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市两级工会将在年内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模式;在煤矿、化工、冶金、建材等职业病高发行业建立3万个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并使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参赛要求及表彰奖励

(一)组织报名。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名参赛,县(市)区、产业和大企业集团公司填报参赛企业汇总表和参赛企业名细表,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填报参赛企业报名登记表,各单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报名表见附件4)。未报名的不能参加年度“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二)检查考核和指导。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产业和直属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各县(市)区、产业和直属企业,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迎接全国、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互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三)表彰奖励。本年度“安康杯”竞赛结束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对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授予 “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同时推荐申报省和全国的相关荣誉称号。对连续5年以上获得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可分别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五、做好信息通报交流工作

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 “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799615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