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1个集体和1名个人分别荣获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先进职工”荣誉称号


正文

12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表彰大会召开。华辰石龙区供电公司和该公司职工梅霁岩受到表彰,分别荣获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职工”荣誉称号。

表彰会上,平顶山市华辰石龙区供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刘慧卿代表公司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据了解,为了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和弘扬道德模范精神,充分发挥职业道德模范的社会表率作用,不断推动我市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举办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