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女职工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党的十八大已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发广大女职工奋发有为、紧跟时代脉搏的昂扬斗志,市总工会决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在全市女职工中开展“建设美丽鹰城 展现巾帼风采”主题征文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文主题

“建设美丽鹰城 展现巾帼风采”。

二、征文时间

2013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三、征文要求

(一)本次活动的组织者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各县(市)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各产业工会先自行组织初赛,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文章5至10篇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二)征文内容紧扣十八大主线,围绕主题可反映女职工在工作学习中展现当代女性的美丽与智慧、激情与活力,彰显奋发有为的巾帼豪情,也可是新时期推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研究与探讨。文稿应主题鲜明,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女职工,女工干部要带头写。

(三)征文题目自拟,作品字数3000字以内,要求是原创,并附作者联系方式。

(四)各单位务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所推荐稿件及汇总名单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一并报至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部(pdsghngb@126.com)。

四、评选和奖励

(一)特邀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组成评委组,对征文来稿进行评选。

(二)市总工会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和数量设置个人奖和组织奖,并适时举行颁奖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