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凡申报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的,请将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材料连同申报表格及附件2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12日前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申报单位意见栏盖本单位行政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