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2010)》征订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2011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对1949年以来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为了准确地向全省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人社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方便企事业单位、劳动者和社会各界学习、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省厅编印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2010)》,每套8册共230元。

这套汇编有权威性、政策性、实用性、全面性、连续性五个特征。

一、权威性。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对1949年以来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核,精心推敲是否继续有效、修改或废止,历时9个月完成。

二、政策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体系复杂庞大。1949年以来,国家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又在这方面加大了法制建设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配套性的规范性文件也逐步健全,许多政策有了很大改变。这次清理工作,也是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一次梳理,政策性非常强。

三、实用性。这次重点清理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彼此之间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后,1949年以来,所有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104个,废止121个,修改6个。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将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因此,这个清理成果非常实用、非常方便。

四、全面性。这套汇编包括省人社厅清理后继续有效的1104个和修改后的6个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及废止的121个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还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人社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政府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既全面又实用。

五、连续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汇编》收录了建国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劳动人事厅、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有现行有效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按发布年份排列,共八本,以服务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劳动者为宗旨,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作为一本实用性较强的工具书,特别适合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长期保存,以备工作查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根据工作需要征订,征订时间:2013年2月28日前。联系电话:3799621(市总工会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