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月14日上午,石龙区总工会副主席张国红同志为我区2名困难职工发放小额借款资金3万元。
根据市总工会小额借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石龙区总工会制定完善了石龙区小额借款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并进行了广泛宣传。近期,针对提出借款申请的职工,区总工会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严格审批、有借有还、小额短期、到期还本”的原则,经过对申请贷款的职工进行摸底调查,最终确定项目可行性强,能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的2名职工进行创业援助,对他们提供小额借款3万元,以帮助他们自主创业,带动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