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举行2013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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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平顶山市2013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4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市总工会相关领导出席了仪式,参加仪式的还有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70余人。

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叶县马庄回族乡、新华区总工会、天瑞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在仪式上做了经验介绍,天瑞集团、广厦集团、东佳环保设备厂、九方圆商贸有限公司4家单位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签约。

李丰海指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全市广大职工的工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实现了劳资共赢,履行了工会的维权职责,密切了党和政府与职工的血肉联系,树立了工会的良好形象,为建立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做出了贡献。但是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成效差别大;谈判、协商能力偏低,不能保证工作实效;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工作覆盖面有局限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李丰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重点,抓住关键。一要着力破解企业不愿协商的难题。要多向企业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影响,引导树立“工资调整靠协商”的理念,形成确保职工享有“工资分配话语权”的共识;二要着力加强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通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工会干部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问题,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覆盖面;三要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类型企业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开展协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真协商”、协商确定的合同“真落实。”

李丰海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活动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主持,张建明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事关全局,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要约行动月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