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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叶县总工会召开全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动员会。县委副书记郑秋生、县人大副主任余振江、县政府副县长王代强、县政协副主席娄彦平、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及叶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组成员和各乡镇工会主席、县直各系统、各单位工会主席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 活动,力争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实现全县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率”达到95%以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要达到100%。
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集体合同制度,对于扎实推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她要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要认真调查摸底,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着力抓好1—2个典型点,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扎实推进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