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近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 我市职工疗休养事业取得了明显的发展, 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建立起有规模的职工疗休养基地和一支从事疗休养工作的专兼职队伍,职工疗休养工作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对增进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别是一线各类劳模先进人物的身心健康发挥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随我市经济发展而进步,与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不断满足职工疗休养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现就加强我市职工疗休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是新形势的需要

职工疗休养工作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载体,是工会组织维护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要通过组织疗休养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福利的关心和对健康的关注,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和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的职能作用。

二、做好疗休养服务工作,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职工疗休养工作深受职工欢迎,各级工会要落实专人负责,利用市场运作的机制降低成本,不断探索疗休养工作新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的职工疗休养工作制度。加强管理,选择有资质、讲信誉、重服务的疗休养点,努力扩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受益面,分类安排好职工参加疗休养。要坚持长短线相结合的模式,重点组织好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接触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疗休养;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工的脱岗休养可以不抵冲公休假。

三、加强疗休养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级工会组织疗休养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要预防在先。要建立安全保险制度,为职工购买有一定抵抗风险的疗休养保险,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疗休养组团过程中要做到:第一,对休养员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讲明安全防范的重要性,特别要强调外出活动的组织纪律和注意事项,对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参加休养的要改期参加;第二,要指派有经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休养团的领队。有条件的单位要安排保健员和安全员,携带好必要的常用药品,负责对饮食卫生的宣传,督促休养员不吃不洁和变质食品;做好旅途、住宿、游览的安全宣传和督促工作,提醒休养员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和钱款,防止钱物丢失。

四、做好经费预算,确保职工疗休养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工会组织要安排好疗休养经费。在经费的开支方面,原则上采取“三个一点”的方式,即行政拨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负担一点,行政承担的比例可按照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县(市)区总工会要争取当地财政对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疗休养的经费支持,做好每年的疗休养经费预算,同时,市总工会对职工疗休养经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多收费、变相收取回扣,以及把公费旅游等外出费用作为疗休养名义报支的,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确保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和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要求

2013年努力实现组织疗休养职工人数不少于上年底在册职工人数的10%。逐步强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规范操作,有序组织,把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实做好。各级工会组织要制订每年度的疗休养工作计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疗休养工作,组织工作要严谨周密,活动安排要合理有序,准确选择好职工疗休养点,精心组织好职工的疗休养活动,做好日常疗休养工作台帐和年度总结。

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适应新形势下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调整和变化,切实承担起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职责,把职工疗休养办成受广大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欢迎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