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三工”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在宣传报道工人阶级辉煌业绩和先进思想,塑造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报道工会重点工作、重大举措、重要活动,以及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依据《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授予汝州市总工会等8家单位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雷红阳等10名同志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与社会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加大“三工”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勤动笔、多写稿、写好稿,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树立工人阶级形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任务,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先进单位名单

2、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先进个人名单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3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