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检查考核的通知——平工文【2009】39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安监局,市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推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通知要求,近期将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10日至12月上旬。

二、检查形式

1、自查:各参赛企业认真进行自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在本地区、本产业行业内组织进行自查,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2、互查:各省辖市按照分组在组内进行互查。今年我市与郑州、三门峡为一组,互查时间安排在10月底。

3、抽查: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对部分省辖市、产业开展竞赛活动及自查、互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三、检查内容

1、“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涉及的所有内容。

2、“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发动情况。

3、各单位2009年“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工作计划(方案)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安全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和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情况。

5、结合“安康杯”竞赛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争当优秀群监员”活动,继续推进“一法三卡”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6、“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例和做法。

7、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取得的效果。

8、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检查要求

1、检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核对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2、凡准备申报2009年度全国安康杯优胜企业的单位必查。

3、各直属企业、市大中型企业的自查情况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组织检查的情况要形成报告,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祁岩。电话:2916491,

电子邮箱: pds2916491@163.com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