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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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工资集体协商签约仪式在该院会议室举行。新华区总工会副主席宋丽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经推选产生的3名员工代表和3名院方代表面对面相坐,协商在主持人的引导下有序展开,双方就医院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了协商,最终商定,职工每月工资不低于 1500 元,且规定每年依据医院整体经营状况,物价指数、人力资源市场等因素变化进行一次集体协商,职工工资相应增长。

在愉快的气氛中,院方代表朱民兴(副院长)、员工代表李玉兰(工会主席)分别代表院方和职工方在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