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举办庆“五一”劳模表彰大会暨“劳动者之歌”职工文艺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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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和弘扬劳模精神,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同推进舞钢科学发展新跨越,根据《舞钢市劳模管理条例》规定,4月26日上午,舞钢市在舞钢公司文化宫隆重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2009年以来为全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舞钢市委书记高永华、市长白立凡、市委副书记陈建中、正县级干部滕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爱珍、副市长马爱锄、市政协副主席田兴文、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出席会议。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乡(镇)、街道、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工会主席,各行业职工代表等近千人参加会议。

陈建中主持会议。

陈云洲在会上致辞。他代表市总工会及全市1400多个工会组织,向全市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全市广大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向历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四大班子领导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全市广大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和实施“两集中四推进”等重点工作,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舞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许多值得颂扬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他们是全市广大劳动者的光荣和骄傲,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和标杆。他们爱岗敬业,艰苦创业,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集中展现了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和优秀品质。他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劳模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奋力开拓,为持续推动舞钢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马爱锄宣传达了《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舞钢市劳动模范的决定》;郭爱珍传达了《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劳动模范代表王献刚宣读了《劳动模范倡议书》。

会上,高永华、白立凡等市领导为受到表彰的10名劳动模范、10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颁奖。

最后,市长白立凡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市四大班子和全市人民向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及工会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白立凡指出,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凝结着全市广大劳动者的智慧和汗水。今天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充分体现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新时期伟大劳模精神,这种精神是激励我们努力实现舞钢科学发展大跨越的强大精神动力。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美丽舞钢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舞钢实现跨越发展的攻坚之年。他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坚持科学发展上当好主力军,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上当好主力军,在弘扬新风正气中当好主力军,在构建和谐舞钢中当好主力军,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在推动舞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克难攻坚、顽强拼搏,奋力开创我市科学发展新局面。

白立凡强调,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各级工会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活动,推动劳动竞赛向“智力型”、“效益型”、“精细型”和“创新型”转变。要主动承担更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困难群体帮扶、职工维权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切实推动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要持续深化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要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广大职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要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救助力度,健全日常帮扶长效机制,扩大工会帮扶工作实效。要真诚帮助劳模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劳模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广大劳模要珍惜荣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再创佳绩。

大会结束后,市总工会为劳模和与会人员组织了一台“劳动者之歌”职工文艺汇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