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3年4月28日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于4月28日至8月2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要按照《〈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活动,向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者和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普及率达85%以上,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此次竞赛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各级工会都要成立组织竞赛办公室,负责做好竞赛试题、学习材料、答题卡的整理、评选优秀等工作,确保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更多的女职工的参与。

三、活动结束后,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按要求(见附件2)将书面总结和答题卡报送市总竞赛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3799621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附件1:

平顶山市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总成立组织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 任:李文生 市总副主席

副主任:邱 军 市总女职工部部长

二、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同时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内容。

三、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人员及女职工。

四、竞赛方式

1、试题发放方式: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全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平顶山工会网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五、获奖名额产生办法

此次竞赛活动由市总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判卷、评审,全市共评选优秀组织奖50个,各级工会也要相应开展评优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13年4月28日,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全总女职工工作网、平顶山工会网上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

2013年5月至6月,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学习并答卷。

2013年7月10日前,请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将答题卡和书面总结报送竞赛活动办公室,届时,办公室按照参赛比例分配获奖名额。


附件2:

关于竞赛活动书面总结要求

请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对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各地、各产业、各单位开展活动基本情况。

2、参赛情况汇总。主要涉及参赛单位数、参赛人数、收到有效答卷数等。

3、此次竞赛活动在社会、企业及女职工中的反响。

4、存在问题,对今后开展类似活动的建议。

5、开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女职工维权工作成效的典型案例。(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