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督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一周年了,根据市总女职工委员会二届十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 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的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促进《特别规定》在基层单位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女职工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修订我省《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做好充分准备。

二、调研督查的重点范围

此项调研督导的重点范围是工业园区、非公中小微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三、调研督查的主要内容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休息、工资、津贴等待遇的落实情况。

2.单位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

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困难的解决情况。

4.基层单位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情况,未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生育费用解决情况。

四、调研督查的主要方法

1.单位自查。基层单位按照《特别规定》进行自查,写出具体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重点抽查。通过召开不同类型企业和女职工座谈会,查看有关资料、设施,了解《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特别规定》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企业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

3.搞好结合。把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调研督查与《特别规定》知识竞赛结合起来,与工会女职工工作调研结合起来,科学安排,有效进行。

五、调研督查的具体要求

1.调研督查工作自5月起, 7月20日前将调研督查情况报市总女职工部。

2.对1991年《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并于调研督查报告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