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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号下午,原平煤十一矿综合厂女职工王营,手捧锦旗来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市总工会帮扶中心通过有效协调,为其挽回社保三金等应得利益8960元,表示衷心的感谢。
3月10日,王营手握材料,忐忑不安地来到帮扶中心,向我们诉说,她与平煤十一矿综合厂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今年年初,综合厂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其不要再来上班了,并且不给任何的经济补偿,也不退还合同保证金。她想通过帮扶中心的帮助,要求平煤十一矿综合厂退还合同保证金和补缴三年的社保金。
中心人员通过认真审阅材料和听取当事人的诉说,认为这是一起违约劳动合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并根据该厂往年数起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理情况,决定通过协调,来解决该职工的侵权问题。
随后,帮扶中心不断与平煤集团相关部门电话沟通,通过数次协调,讲明利害关系和影响,最终使平煤十一矿综合厂同意协调解决,并达成补偿协议,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