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组,深入企业检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情况。检查组先后到汝州市自来水公司、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市燃气公司等单位,认真听取了企业工会主席对创建和谐企业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各企业的创建资料和工作台账,召集了部分职工代表填写调研问卷并进行座谈。
近年来,随着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和谐发展,互利共赢”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不少企业在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职工文体活动,大力实施职工培训制度、帮扶救助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组就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强调要处理好五对关系:一要处理好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德治管人心,法治管行为,必须将两者有机结合,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以及法律的制约等,在全社会形成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二要处理好主导、主体、主人的关系。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政府是主导,企业是主体,职工是主人。政府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三要处理好保护与保障的关系。保护的是权利,保障的是权益。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要把构建完整的保障体系作为工作重心,真正把职工权益保障好,把职工权利保护好;四要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要把着力点放在内容上,其中最根本的内容是职工的合法权益、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而不是在形式上做工作,仅仅依靠建立制度、成立组织等;五是针对企业处理好指导、推进、督促的关系。要以点促面,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考核力度,加强监督力度,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手段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胡巧 路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