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省总 《2013年省总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关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发挥工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扩大、稳定就业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日前,省总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全总<2013年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关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分解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省总分解我市工会2013年“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目标任务是: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全年至少对3800名职工实施技能提升培训,其中获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争取占到培训总人数的80%(获得中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30%);对700万名劳动者进行家政服务培训,培训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帮助3600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具体分解意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分解量化指标,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省总下达我市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各级工会要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培训基地为示范,进一步完善工会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质量。要将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取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改善职工职业技能结构作为重要目标,争取参训人员中30%以上获得中高级职业证书。要继续深入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对家政服务人员实行培训、就业、维权和管理一体化服务。

3、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补贴,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和促就业资金。根据全总文件精神,各地工会在2013年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中可安排适当比例用于工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各级工会也要加大投入,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同时,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手续必须严格执行全总和省总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规足额使用。

请各级工会于9月2日前,将《2013年平顶山市工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和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市总保障部;12月2日前,将《2013年平顶山市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统计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及工会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年度总结报市总保障部。

联系电话:3799617     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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