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法工部举行“12.4”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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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市总法工部按照省总工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提前进行部署,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市总法工部于今年9月1日在平顶山工会网开设了《工会普法教育园地》宣传窗口,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女职工特别规定》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12.4”当天,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和法工部全体人员在鹰城广场参加全市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展出了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印制发放了(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相关问题解答、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等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向群众进行了宣传和讲解。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兴、市政府副市长王宏景等一行来到市总工会的宣传咨询台前,查看了宣传资料,并称赞说以“职工维权”这个热点话题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这样宣传很实用,效果很好!

   此次活动共接待各类咨询40余人次,《发放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问答》、《河南省企业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读本200余本、各类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通过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