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平顶山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和要求,近几年来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组成的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各个行业开展活动。活动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创新型模范人物。

为表彰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层层推荐、评委会严格审定、评选和社会公示,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宝丰县总工会等10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授予汝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10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称号; 授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医生叶朝辉等10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称号;授予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鲁山县第一幼儿园语言教研组等19个班组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称号;授予平顶山市地税局科员石峰娟等18名同志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

获得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和知识型职工标兵荣誉称号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将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班组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全面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为职工学习成才搭建平台,为提升职工整体素质提供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名单

2、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名单

3、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名单

4、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名单

5、平顶山市“学习型先进班组”名单

6、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名单

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

2013年11月10日

附件
附件.doc3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