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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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龙区总工会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主席杨民芳主持学习,工会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区总工会副主席马红霞对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回顾总结了三年来我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并对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条例》进行了辅导。

杨民芳强调,学习宣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要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开展工资集协商是上级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崇高职责,是职工会员的强烈期盼,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全区各基层工会、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在宣传上进一步造势。《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一部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地方性法规,各企业工会要根据省市总工会的要求,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让《条例》在企业老板中入脑入心,让每个职工了解《条例》的精髓。三是要在责任上进一步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书,这就要求企业老板信守合同,兑现合同书中的承诺,企业工会要带领职工积极劳动、发展生产,帮助企业实现合同条款;劳动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把合同落到实处。四是要在工作上进一步作为。要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不敢谈、不会谈、不想谈的问题,从而扩大工资体协商工作面,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