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市总法律部的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河南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市总九届十七次全委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法律工作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1、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要将《条例》的宣传与3月份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相结合,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工会“六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深入企业、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对企业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职工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增强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提高企业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2、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切实解决“不敢协商、不愿协商、不会协商”问题。根据企业和区域、行业的不同情况,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具体、协商效果明显、职工比较满意的集体协商典型,系统总结、提炼推广、大力宣传,发挥典型对提升集体协商质量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3、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进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督促企业严格用工管理、履行合同义务、纠正不规范合同。

4、积极配合省总推荐评选劳动关系和谐、劳动标准落实、用工环境良好、企业职工双赢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工作者。

三、继续做好职工法律服务各项工作

5、扎实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配合省总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工作;做好“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6、强化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实现2014年工会法人资格普遍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比例和开设工会经费独立账户比例普遍达到90%以上。

7、配合省总推荐评选在职工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权服务工作中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机构,命名为第二批“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8、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制约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乡(镇)级以上地方工会全部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组织,今年年底,实现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4人目标。

9、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配合省总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专项督查活动,落实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0%,推进小微型企业调解代表工作。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调解网络体系。

四、扎实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10、抓好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职工代表竞选、培训、述职制度,以及工会联系职工代表制度,夯实职工代表的群众基础,提升职工代表履职履责的能力。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巡视、提案、质询、民主恳谈会制度,以及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强化职工代表在反映职工利益诉求、监督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行为、服务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1、扎实推进建制工作向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延伸。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引导工会组织把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结合起来,与普遍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结合起来,把建制工作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着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建制工作,力争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建制率达到90%以上。对建制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既保质量又保数量。

12、加大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今年要把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提升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职代会的运行质量,探索村(社区)、新经济区域职代会的建制途径,破解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建制难的问题,为职工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制度平台。

13、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积极督促引导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把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董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平等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在重点推行民主恳谈和民主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新的活动形式,进一步拓展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域。做好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改革发展的难点、职工关注的热点,确定主题活动的重点和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

15、积极做好调研互检工作。继续开展调研互检活动,不断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和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交流学习,准确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全面总结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客观分析近年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形成较为系统的总结材料,迎接第八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