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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的10%”,“企业的辅助性岗位需经过法定民主程序来确定••••••”。3月3日下午,宝丰县总工会集中学习课堂上,机关干部各抒己见谈论着近期通过自学活动,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条文内容和立法本意的认识。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全县工会干部熟知劳务派遣的法定条件和规则,进一步增强切实维权的能力,宝丰县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工会干部特别是有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的工会干部要先学先懂,应知应会,明确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意义和必要性。与此同时,在3日机关集中学习课堂上,以提问的方式实际检验了大家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学习掌握情况。
下一步,宝丰县总工会将开展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等情况摸底调查,并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