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平工办[2014]7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培养先进典型,更加有效地激发企事业单位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企业联系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系制度的目的

为了更好掌握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情况和突出特点,为市总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提供基本的参考资料。更好地选树和培养先进典型,树立工作品牌,影响和带动全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增强活力,扩大影响,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确定联系企业的原则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具有一定代表性和较好工作基础确定联系单位。

三、建立联系制度的具体要求

一是名额分配。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选择2-4家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选3家基层单位分别作为市总重点联系企业,其他各直属企业为市总重点联系企业。各单位要择优选择并认真填写 “重点联系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的内容,请及时将表格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报市总法律工作部邮箱(pdsflb@163.com)。市总将公布联系单位的名单。

二是加强对联系单位的调研指导。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检查指导,总结各单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亮点。

三是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大力宣传联系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对于特别突出的,要争取在《河南工人日报》“民主管理天地”栏目和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宣传。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的评选,将择优从联系单位中评选,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创新。
    
附件:重点联系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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