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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新华区《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要约行动月隆重启动,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村、社区工会主席、企业工会代表和企业行政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永生出席并讲话,区总工会主任科员宋丽主持会议。
黄永生强调,此次活动从3月15日开始,到4月15日结束,历时一个月。为了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一要强化工作监督。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借助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人社部门执法监督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集体合同。二要建立激励机制。我们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决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在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称号时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知识,使工会干部在开展开展工资协商中敢于谈、善于谈,切实履行好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职责。
会上,区总工会副主任科员边丽平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新华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西市场街道和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公司做了典型发言。润泽园餐饮行业工会和铁福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会协商代表进行了现场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