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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于2014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和落实,使其家喻户晓,实现企业主和职工双赢,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石龙区总工会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宣传:一是利用电视台、电台进行宣传。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全天不间断滚动字幕宣传《条例》,在石龙区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在黄金时段播放《条例》内容。二是走进企业与职工面对面座谈。根据班子领导分包企业情况,分组走访企业,与职工面对面交流,针对《条例》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三是利用会议进行宣传。区总工会利用召开工会全会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仪式等大会之机,印发《条例》及有关工资集体协商法规进行宣传;四是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和落实,同时,也为更加有效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