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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开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宣传活动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徐新民等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工作。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干部及区总工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巩固新华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制成效,努力提高协商水平和协商质量,强力推进新华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全面实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长效、稳步发展。新华区总工会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召开了新华区《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悬挂宣传横幅20条,咨询台11个,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并在文化宫、鹰城广场、中央茶城、乐福社区等10余处人员集中地开设了宣传专栏,制作宣传版面100余块。三是成立了由企业职工,工会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宣传队伍,对他们进行了培训,使新华区的宣传形式及宣传方法更加新颖、实用。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力争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效益得到显著提升,实现劳资双方互惠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