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召开推进评选市、(区)劳动模范 工作会议


正文

3月19日下午,新华区召开推进评选市、(区)劳动模范工作会议,新华区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30余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区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逐级申报。

吕聚合强调,一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品德高尚、事迹先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二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要注意劳动模范的广泛性及代表性,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劳动者都占有适当比例。三要各部门、各单位在评审时,不得降低评选条件,不得搞照顾,不得搞领导圈定。

会上还下发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平顶山市劳动模范与新华区劳动模范的通知》(平新政办【2014】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