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工会、驻平各高校、局属(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以及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在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中发挥教职工更大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4]11号)要求,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2014年省、市职工技能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局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李全森(市总工会副主席)
苏红英(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康建民(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刘占立(市教育局组织干部科科长)
张东升(市教育工会主任)
成 员:周文菊(市教育局职改办主任)
王 蕾(市教育局高校协调办主任)
刘 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张东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竞赛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工会、各学校工会等相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小组机构或设专人负责,组织承办各所属区域、各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竞赛内容

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9个科目,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历史教学、地理教学、生物教学;初级中学数学教学、物理教学、体育教学;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初中语文教学、初中数学教学;小学语文教学。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全市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竞赛科目并自行表彰。

三、竞赛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工会,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报市教学竞赛办公室),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2.要使用课件,采用现代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通过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竞赛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除收回荣誉称号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5.参赛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从事相关学科教学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包括民办学校)。

四、表彰奖励

1.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奖励。

2.竞赛奖项设置
竞赛拟设特等奖12名:高等院校、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共12个科目各一名,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高校的三个科目直接参加省赛评选,如参赛者在省赛中荣获一等奖,经学校推荐、综合考核,每科选出一人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3.获奖者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授予“平顶山市教学标兵”称号,特等奖获得者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4.凡参加竞赛的教师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者,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接到通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6月12日,过期不候。

2.参加竞赛者须上报(1)“平顶山市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A3纸双面打印);(2)所授课教案1份;(3)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一张(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录制要求参照附件2录制技术评分标准);(4)2012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5)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一份;(6)参加电教系统评课还需要填报附件3表格和缴纳所评课件,课件可刻录光盘。(7)参赛者联系电话。

报名时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等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3.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工会,要对竞赛选手进行选拔,每科限报10名,由县(市、区)教育工会统一报名,大(中)专院校、局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可直接报名,每校每科限报2名。

4.报名地点:市教学竞赛办公室(市工人文化宫院内总工会办公楼13层教育工会)。联系电话: 3799631 王 琎 王姣姣

附:平顶山市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