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按照豫工办[2008]33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技术工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今年是全国各级工会对百万困难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加大技术工人培训工作的力度,积极协助政府立足标本兼治和缓解就业矛盾。今年市总工会决定加大力度继续实施困难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目的

培训对象: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存有档案的且有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农民工等。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快速掌握1-2门市场有需求且本人能适应的新技能,从而尽快实现就业。

二、培训方式及项目

(一)由市总工会牵头联络有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对培训人员进行免费或补贴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对接;

(二)接受企业或用人单位的委托培训、岗前培训,也可以采取与企业联办的方式进行培训;

(三)继续开展电脑、家政、厨师、电工、电焊、美容美发、维修、驾驶等培训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单位要围绕市场需求,深入开展劳动力需求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将岗位空缺、用工数量、用工要求等信息向市总工会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二)各单位要广范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市总工会技能培训登记表(见附件),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对已经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能重复培训;

(三)在上报培训摸底调查表时,附上参加培训人员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建档的职工基本信息和帮扶信息的纸制档案。同时,也将培训摸底调查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市总帮扶中心邮箱内。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培训就业工作是工会帮扶的重要工作,是由“输血”变“造血”的民心工程,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培训的相关工作,从根本上帮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实现就业。

联系人: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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