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金穗·工会会员服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穗·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提升工会服务水平,根据全总、省总有关要求和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实施工会会员服务优惠工程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穗·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服务卡”)是由平顶山市总工会统一规划、为全市工会会员量身定制,由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行,集身份识别、困难救助、优惠服务、并加载金融功能的公益性惠民服务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本市区域内服务卡的申领、发放、使用及管理服务。

第二章  申  领

第四条 本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中,加入工会组织并在工会会员信息数据库中建立基本信息资料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免费申领服务卡。

第五条 首次申领服务卡,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基层工会向上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上级工会协调农行经办网点与其对接。服务卡采取由基层工会统一申请的形式办理,个人申请须经基层工会确认后统一提交。

(二)农行经办网点通过基层工会获取办卡会员相关资料,并现场指导办卡工会会员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

(三)农行对办卡申请人个人征信进行查询审核,对授信额度进行审批并制作卡片。制作完成的服务卡由农行经办网点上门发放或邮寄至本人。

第三章  使  用

第六条 服务卡采用实名制管理,并作为平顶山工会会员的法定电子身份凭证。

第七条 持卡会员可凭卡享受各级工会免费提供的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心理援助等
帮扶服务,持卡在档困难工会会员还可以同时享有项目化困难救助。

第八条 持卡会员凭卡可以享受由工会定点,包括医、食、住、行、游、购、娱等在内的与个人生活相关的各类签约普惠商家所提供的打折、免费、积分等多种优惠服务。

第九条 在领到服务卡后,持卡人可选择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以便于享受上述各项服务之外,增加使用农行信用卡的透支、取现、消费等金融功能。

第十条 持卡人领卡后应及时修改账户密码,并妥善保管。持卡人个人信息变更,服务卡挂失、补卡,卡面损坏、换卡,以及金融账户的激活、注销、密码解锁、密码重置等手续,按照农行金穗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服务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必要时须与持卡人本人身份证合用。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市总工会负责全市服务卡发行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服务卡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协调、核准等工作。各基层工会负责宣传、动员、协助本单位工会会员办理服务卡。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具体承担服务卡的有关事务;市总帮扶中心服务监督热线12351。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负责服务卡金融账户的管理和业务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因持卡人未及时修改账户密码、卡遗失但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五条 冒领、冒用、盗用他人服务卡,伪造服务卡或者使用伪造服务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工会会员、工会组织或者其他单位认为在服务卡的发放、应用等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或农行监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