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的通知


文件正文

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全市工会工作的重大活动、特色成果,充分展示工人阶级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鼓励新闻媒体关注工会工作,激励新闻记者多出稿、出好稿。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对2009年度全市新闻媒体有关我市工会组织建设、农民工帮扶、维权,和谐企业创建等工会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等内容的新闻作品进行评选和表彰。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范围

作品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及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三工”(工人、工厂、工会)新闻作品。

二、参评作品要求

1、体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表的以我市“三工”为主要内容的消息、通讯(包括特写、专访、系列报道、采访札记)、言论(包括评论文章、调查报告、经验、论文、新闻图片等作品。

2、内容: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制作精良。

3、思想:作品充分展示工人阶级和工会形象,反映职工生产、生活情况及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和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并产生积极影响。

三、推荐作品数量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总工会2篇;平顶山日报社5篇;平顶山晚报3篇;平顶山电视台5篇;平顶山广播电台3篇;中平能化集团矿工报3篇;中平能化电视台3篇。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

1、参评作品须填写“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申报表,推荐单位盖章后于2010年4月10日前报送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过期不再受理。

2、文字、图片类作品请附当日(期)报刊或复印件,一式10份;音讯图像类作品请附文字稿一式10份及录音(像)带一份,评选结束后退还。

3、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五一新闻奖”证书和奖品。同时对获奖作品择优选送参加省“五一新闻奖”的评选。



联系电话:2916461 联系人:胡娜娜 范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