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丰县总工会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要求,宝丰县人民医院工会于3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院女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女职工维权活动,使广大女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完善了女职工权益维护机制。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会代训并充分利用医院电子屏幕、宣传栏、微信等传播手段,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女职工权益维护评估机制,构建院党委主导、工会监督、女职工参与的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格局。
二是开设知识讲座,增强了女职工法律维权意识。开设了法制讲座班,讲座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工会法》等为主要内容。全院女职工573名参加,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并将《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切实保障女职工同工同酬、同职同权。
三是关注女职工健康,保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女职工《特别规定》实施细则,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连续多年为女职工办理特种疾病保险。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相关规定写进了《员工手册》,增加了晚育假,充分保证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休息时间,科室为哺乳期妇女、孕期妇女提供哺乳室、休息室,让女职工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四是举办了“三八”女职工趣味运动会,增强了女职工集体荣誉感,激发了大家为医院发展建设做贡献的积极性。
五是开展了女职工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困难女职工档案,深入临床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院困难女职工的生活状况,摸清困难女职工人数,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女职工都进入工会帮扶系统的数据库,将困难女职工建档数作为女职工“关爱行动”资金分配依据之一。
六是关注女职工心理健康。成立医院女职工心理咨询中心,热线电话:6558236。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为女职工解决心理问题,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宝丰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