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豫工文【2015】4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真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向全社会展示劳模风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的需要。建设劳模宣传一条街,有利于用劳模精神引领时代新风尚,有利于彰显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主力军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进取精神。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做为这期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市总工会在市区主要道路选择一条主要路段建立劳模宣传一条街,同时在市工人文化宫醒目地段设立悬挂灯箱或宣传牌,宣传我市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
(二)全市所有县(市、区)及高新区、新城区都要在所辖范围内选择一条主要路段建立劳模宣传一条街,宣传辖区范围内的先进模范人物。
(三)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在所辖区域的主要路段两旁建设以宣传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星光大道”及劳模宣传长廊。

三、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高新区、新城区,要在9月25日前完成所辖区域劳模一条街建设。
市总直属大企业,各产业工会所属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在所辖区域内的主要路段两旁建立以宣传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星光大道”或劳模宣传长廊。
2015年底之前,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起本单位的“星光大道”或劳模宣传长廊。

四、加强领导,把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作为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劳模一条街建设,要把劳模一条街建设做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和迎接建国66周年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形成党委重视、政府(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市总工会将在9月底之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将在9月上旬召开工作会或现场会,推动劳模宣传一条街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