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0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厂开办[2010]1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各产业、驻平企业、市属企(事)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下发的《关于2010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推动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

平顶山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