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5-201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5-2019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