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为了贯彻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精神,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对全市改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改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以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进行自查。
三、检查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
1、工会组织机构建立及工会干部配备情况
2、女工组织建设情况
3、工会作用发挥情况
4、工会经费上解、使用情况
(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职代会制度建设及运作情况
2、企业重大事项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3、厂务公开制度实施情况
4、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情况
5、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6、女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1、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时、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3、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4、困难职工救助及帮扶情况
(四)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
3、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的规定落实情况
(五)企业稳定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18日前,检查结束后要将结果以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此次检查是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力量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企业有关情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