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春节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在推动送温暖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基础上,实现精准帮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为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推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节”送温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送温暖活动的任务,主动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会帮扶工作和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近年来国家、省和我市制定的关于就业创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一系列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到位的地方和企业,要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对落实政策还存在问题、难度的地方和企业,要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尽快落实。努力实现国家法规制度政策对职工的全覆盖,发挥国家制度保障的应有效应。
(二)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和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结合困难职工档案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把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了解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在普遍走访摸底的基础上,要优化帮扶措施,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依困施助,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推动纳入政府相关救助体系;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要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对因病、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要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对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帮助他们早日找到工作。各级工会要鼓励困难职工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逐步摆脱困境。
(三)加大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帮扶力度。一是要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问题。将送温暖走访慰问和欠薪排查结合起来,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和区域,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做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并把因工资被拖欠出现临时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范围。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二是重点关注在淘汰落后产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暂时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款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三是加大对煤炭、矿山、冶金、军工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整合资源,结合实际策划具体活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二)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帮扶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建档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开展帮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工会务必加强帮扶资金的管理监督,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好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经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各级工会走访慰问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困难职工,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基层工会、企业工会要认真倾听职工诉求,切实通过送温暖掌握职工需求、了解职工期盼,为建立服务职工体系、深化工会改革提供思路奠定基础。
(四)各地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困难的生动事例。对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五)在走访慰问中,要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6年工作谋划情况。
请各县(市、区)工会,新城区、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16年2月2日前将送温暖报告(电子文稿)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并将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分别通过电子邮箱和帮扶网络进行上报。
联系电话:3799617
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