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陈军校等20位同志为平顶山市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成员的决定


文件正文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源在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为本市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司法局决定聘任陈军校等20位同志为平顶山市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陈军校 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

周 斌 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金东升 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王继涛 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杨东旺 河南杨东刚律师事务所

包志伟 河南应国律师事务所

杜帅方 河南盐都律师事务所

李迎春(女)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曹振华 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

朱亚涛 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丁赛男(女)河南赛成律师事务所

李培公 河南天广律师事务所

李兴芳(女)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

陈 莉(女)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

穆振豪 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

代丽霞(女)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铁拥军 河南湛河律师事务所   

王德洲 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

樊浩森 河南龙云律师事务所

鲁宏丰 河南厚源律师事务所

本届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成员聘期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