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总九届十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组织对全市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内容

(一)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情况、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情况,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

(三)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

(四)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工作开展情况

二、调研检查时间及任务安排

本次调研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归纳整理相关资料,深入基层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1日市总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检查,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召开不同层次职工代表座谈会和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

第三阶段:汇总阶段。市总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工作通报。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任务。

(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考核表”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打分。

(三)“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试点申报表”的填写,要求每个县(市)区填写一家工会工作开展较好,能够在本区域非公企业树立典范的企业,将列为重点候选名单进行评选表彰。

(四)自查报告与调查统计表一并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