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视频会议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接上级通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7月8日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会议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9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重要讲话,对推进我省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

二、会议时间

7月8日下午15:30。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视频会议室(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614号)。

平顶山分会场:平顶山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中兴路万家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大楼3楼)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三方会议成员和办公室成员,相关处室工作人员。

分会场:各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三方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省直管县、市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三方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到原所在省辖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主席、部长二人参加会议。
2、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

3、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与办公室主任张国旗联系。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