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职工”候选名单的公示


正文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联合发文(平工文[2016]15号)《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职工”的通知》的要求,经各级工会组织选拔推荐,市总工会认真审核,确定平顶山市2016年度“十佳单位”、“十佳职工”候选名单。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从即日起对以下候选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前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凡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工人文化宫院内市总工会13楼宣教部 邮 编:467000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监督电话:0375-3799611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6年7月11日

2016年度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候选名单20家
1、 舞钢市第二小学
2、 宝丰县公路管理局
3、 鲁山县鲁阳小学
4、 叶县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
5、 郏县地方税务局
6、 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
7、 卫东区优越路办事处
8、 湛河区地方税务局
9、 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0、 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11、 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物业服务中心
12、 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
13、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炼钢厂
14、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F1分厂
15、 国网平顶山供电公司华辰集团公司
16、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电信分公司
17、 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18、 平顶山银行光明路支行
19、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20、 平顶山市宝棉纺织有限公司

2016年度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候选名单20名
1、鲁山县第一初级中学 教师 南巧晴
2、叶县地税局 分局局长 王淑君
3、新华区总工会 宣教部长 张 凯
4、卫东区建东小学 书记 栾国文
5、高新区遵化店镇中学 教师 师俊朋
6、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建井一处 队长 李士豪
7、平煤股份八矿工会 干事 程俊杰
8、舞钢公司第一轧钢厂 作业师 刘 杰
9、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元长 许爱军
10、平东热电有限公司 法律信访专责 谢广辉
11、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员 李囡囡
12、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班长 李文生
13、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驾驶员 宋发明
14、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四分公司 驾驶员 朱艳红
15、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分公司 驾驶员 孙俊丽
16、平顶山市湛河公园 职工 曹 晓
17、平顶山银行 综合柜员 于滢滢
18、平顶山第一人民医院 ICU医生 刘 宏
19、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 邵志创
20、平顶山市安监局 副科长 张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