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总工会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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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平顶山工作三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社保,我该怎么办?是否能够自己缴纳”来自叶县的刘女士倾吐着心中的苦恼。

3月1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设立咨询台1个,展出宣传展板3块,宣传标语1幅,散发《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人次。通过工会干部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普及工会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提高了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月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引导职工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总工会根据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精心制定宣传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二是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明确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宋丽同志为总负责领导,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带队领导,全体干部职工分四组,各组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宣传彩页发放、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等进行大力宣传。三是任务夯实,氛围浓厚。全体干部职工围绕“依法建会”、“依法治会”、“工会维权”、“互助保障”等工作分工对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法律咨询解答,宣传气氛热烈,氛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