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工会信访《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发挥工会信访依法维权的作用,经省总领导批准,定于2009年4月中下旬在郑州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辖市(区、县)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各直属基层工会信访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及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效力,劳动工时、工资与社会保险、劳动竞业限制、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经济补偿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立法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内容及制度设计;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思路和对策;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培训班由省总领导、省总法律工作部专业人士授课。

三、培训时间和名额分配

培训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1日报到。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和培训地点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抓紧时间落实参训人员,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单位选派学员的基本情况,原则上按每个市总、每个县(市)、区选派一名参训人员,由各主管单位按(附件2)要求统一汇总后,务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省总信访办公室。联系人:曾雪;电话:(0371)65904351,李文法,电话:(0371)65904055;电子信箱:liwenfa1953@163.com。传真:(0371)65904351。

(三)培训地点: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郑州市经七路14号)。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同志食宿费用自理,每人需要交纳培训费、资料杂费350元,住宿费用每人每天40元;外出学习考察个人自愿,学习考察费用另计,每人约2200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到地点: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住宿部,由学员自行报到。学校住宿部电话:0371-63312800

(二)到校路线:在郑州火车站下车的,乘6路或28路公共汽车到郑州大学工学院下车,向南走50米见路口向东,到经七路14号;在郑州长途汽车北站下车的,乘32路公共汽车到经七路丰产路站下车后往南走100米路东。

(三)结合授课内容,培训班将组织一次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问题座谈,请参训学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准备,用于培训交流。

(四)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和洗刷用品等。

附件:

1、全省工会信访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省工会信访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报名表

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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