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分别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的机关报,是工会最重要的新闻宣传资源和工会新闻宣传的主渠道;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履行工会维护职责,树立工会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工会组织影响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需要;是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奋斗目标的需要,在工会工作的整体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做好《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的发行工作,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指导思想,了解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发行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方针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级工会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工会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两报发行、订阅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两报发行工作作为事关工会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使两报发行数量有较大提高。

一、加强对工人报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县(市)区工会主席、市总产业工会主任、市

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是工人报发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一把手负责、主管领导责任制。

2、各县(市)区工会、市总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把两报发行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发行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科学合理地做好征订工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目标

1、各县(市)区工会、市总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认真对照2010年发行数量, 查找空白单位,坚决消除订阅空白点。市总直属企业、市大中型企业力争把《工人日报》订到车间(区、队),把《河南工人日报》订到班组,县(市)区所属单位(职工数在50人以内的)单位最少要订1份工人日报、1份河南工人日报,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每增加50人,两报各增加1份,各县(市)区工会要按时完成市总分配的任务。

2、要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的订阅工作,力争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有工会,哪里就有工人报。

3、各县(市)区工会要主动为当地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的领导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企事业工会要分别为本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先进模范人物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

4、要正确处理好订阅工人报与订阅其他报刊的关系,在使用工会经费订报时,首先保证工人报的征订。

5、全国职工书屋、河南省职工书屋、平顶山市级职工书屋及非示范性职工书屋建设单位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各1份,供职工阅读。

6、对个别工会经费确实困难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要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为其订阅工人报。

三、建立健全机制

要把《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的订阅情况纳入到各级工会工作目标任务中,要把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和“创争”活动、“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和“两报”订阅情况结合起来,把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作为考核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之一,并对完成的“两报”订阅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征订时间及办法

1、即日起至12月15日为征订时间。

2、《工人日报》在当地邮政局(所)订阅,全年订价294元,订阅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订阅数量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电话:2916461

3、《河南工人日报》的订阅,各县(市)区基层工会到县(市)区总工会订阅;产业所属企业到市总产业工会订阅;平煤集团所属单位到平煤集团工会宣教部订阅;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单位工会到市总工会宣教部订阅。《河南工人日报》全年订价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