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会议的通知


文件正文

按照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发的《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市总经审办拟定于2018年3月下旬召开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逐条对照,收集整理2017年度考核材料,装订成册。

2、在各县(市)区总工会互评的基础上,市总经审办依据考核计分标准,对各县(市)区总工会考核材料进行二次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市总经审会对经审办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予以通报表扬。

3、未及时整理上报考核材料的单位,视同放弃考核资格。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根据本单位情况,认真准备,确保考核材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