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较强。注重用理论武装头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摆正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该同志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农村卫生工作,先后任卫东区东高皇乡卫生院防保科科长、副院长、院长。特别是2011年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以来,没有现成的经验,只有靠自己摸索,医院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制订工作制度,人员实行包村开展工作,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人身上,使每一人身上都有责任,在公共卫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她找出问题的根源,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我乡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3年,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26个行政村5.47万名农村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为农村居民提供免费体检、健康教育、慢病管理、预防接种、基本医疗等服务。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卫生院销售基本药物35万元,让利群众5.2万元;村卫生所销售基本药物36.9万元;村卫生所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文书、执业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等。2013年10月,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乡共15745户,签约13540户,签约率达到85.9%,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走进家庭,全力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主动、更人性化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在事关市、区交给的重点卫生工作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时候,她总是带领同志们一个村、一个组地去做工作,让群众心里感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2013年4月,区政府决定将连续三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退回2011年参合的30元,涉及全区25个行政村2万多名群众,累计资金70余万元,她带领从各部门抽调的人员经过近三周努力,不差分毫地发给群众,受到区有关领导的好评。近年来,医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先进集体”、“平顶山市科学进步奖”、“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药政工作先进单位”、“平顶山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传染病防治先进单位”、“市文明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她个人先后获得了“河南省免疫规划先进工作者”、市总工会授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职工,市政府授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和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标兵、“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卫东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